东莞纯净水厂讲纯净水是一种安全、可靠的饮用水源,但在饮用时也需要注意适量和均衡搭配其他食物或饮品,以确保身体健康。
饮用水标准涉及多个方面,以确保水质的安全性和适宜性供人类饮用,以下是根据相关信息整理的饮用水标准的主要方面:
一、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
色度:通常要求小于一定数值(如5度),以保证水的清澈度。
嗅和味:要求无异味,以排除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。
肉眼可见物:要求无,确保水的纯净度。
pH值:在6.5至8.5之间,以7.5为佳,维持人体的酸碱平衡。纯净水的pH值国家规定为5.0-7.0,但健康饮用水更偏向于弱碱性。
硬度:适中,即钙、镁等矿物质的含量应该适宜,以避免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。具体数值上,总硬度应不大于450mg/L。
溶解性总固体(TDS):应不大于1000mg/L,反映水中溶解性盐类的总量。
二、毒理学指标
饮用水应无毒、无害,不含有农药、化肥、重金属等有害化学物质。
对于某些特定的有毒有害物质,如铅、镉、汞等,有严格的限值要求。
三、微生物指标
菌落总数:对于不同类型的供水系统,菌落总数的限值有所不同,在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中,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,菌落总数指标限值可能按500 MPN/mL或500 CFU/mL执行,而出厂水和末梢水中,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通常要求不得检出。
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:作为重要的微生物指标,用于评估水质的卫生状况,在出厂水中,这些指标通常要求不得检出。
四、消毒副产物指标
当采用不同的消毒方式(如液氯、次氯酸钠、臭氧、二氧化氯等)时,会产生不同的消毒副产物,这些副产物(如三氯甲烷、氯酸盐、溴酸盐等)有严格的限值要求,以确保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。
五、其他特定指标
根据水源和供水系统的不同,还可能需要检测其他特定指标,如氟化物、硝酸盐等这些指标的限值也有严格的规定。
六、放射性指标
如果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(如总β放射性扣除40K后仍然大于1Bq/L),则需要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,以判定水质是否适合饮用。
七、水质监测和报告
供水单位需要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,并将监测结果向公众报告,这有助于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,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水质问题。